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六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的公告(第563号)
第五六三号
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便广大商标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经研究,批准设立第十六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自2024年1月22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申请受理工作。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12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1/11/art_74_189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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