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名单的公示
现将培育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至2024年3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
传真:010-62083171
邮箱:tixichu@cnipa.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
文章来源:https://www.cnipa.gov.cn/art/2024/2/19/art_75_190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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